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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水果不是零食
  在台灣居民的膳食中,水果一般是作為"零食"和"甜品"的。很多人,特別是成年男性,普遍把水果當成"零食",平時很少吃;還有人把水果當成" 甜品",認為它是造成肥胖和糖尿病的禍首,敬而遠之。這樣的觀念影響了他們對水果健康價值的正確認識,減少了他們攝取水果的積極性,導致膳食中的水果攝入量不夠。

  2002年台灣膳食與健康的調查結果顯示,台灣城鄉居民的膳食中,每人每天平均食用水果的數量是45.7克,這個數位不僅遠遠少於發達國家的 300克以上,也遠遠低於衛生署推薦的100-200克。即使是城市居民,水果的攝入量也僅略高於鄉村,為69.3克。

2、應該每天必吃
  水果不是可有可無的零食,相反,它對我們的健康和疾病預防具有很大的作用。因此,正確的做法就是"每天必吃",而且要按照《膳食指南》中推薦的量去吃,這是保證健康的基本數量。

  水果中含有非常豐富的營養成分,主要是碳水化合物、維生素和礦物質,還有有益於人體健康的生物活性物質,像類胡蘿卜素、生物類黃酮、花青素和前花青素、有機酸等。

    水果中的維生素主要是維生素C、胡蘿卜素和一些B族維生素,這是人們膳食中維生素的主要來源。大量科學研究表明,經常吃水果可明顯降低患腫瘤等慢性疾病的危險度;水果中含有許多抗氧化成分,可延緩細胞的衰老程序;大量的維生素可維持細胞的正常分化。
  雖然水果與蔬菜在營養價值上有許多相似之處,但由於水果不需烹調,生食能避免營養素在烹調中的損失,最大發揮其營養作用。因此,水果的營養作用是其它食物所不能取代的。

3、飯前吃才利於營養吸收

在吃水果的時間上,目前中國人存在一個極大的誤區。把水果當成飯後甜品,其中的有機酸會與其它食物中的礦物質結合,影響身體消化吸收;水果中的果膠有吸收水分、增加胃腸內食物濕潤程度的作用,因此飯後吃水果還會加重胃的額外負擔。

  吃水果的正確時間是飯前1個小時和飯後2個小時左右(柿子等不宜在飯前吃的水果除外)。飯前吃水果,有很多好處。首先,水果中許多成分均是水溶性的,飯前吃有利於身體必需營養素的吸收。其次,水果是低熱量食物,其平均熱量僅為同等重量面食的1/4,同等豬肉等肉食的約1/10。先吃低熱量食物,比較容易把握一頓飯裏總的熱量攝入。第三,許多水果本身容易被氧化、腐敗,先吃水果可縮短它在胃中的停留時間,降低其氧化、腐敗程度,減少可能對身體造成的不利影響。

  另外,我們也要注意,不要在晚上臨睡覺前吃水果,不然充盈的胃腸會使你的睡眠受到影響。千萬別以為吃水果是件小事,消除了這些誤區,才能培養出真正對健康有益的生活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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